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江北区党政机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目标,以推进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查找短板,补齐短板为抓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通过专项行动,完善责任体系、创建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共治体系的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格局,确保完成“G20”等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任务。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主要内容:
(一)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无资质施工,大型设备、特种设备违章使用,维护不到位,监理单位监督职责缺失等严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四类人员”安全培训和职责,加大对房屋建筑工程非法装饰装修施工的查处力度;加大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三证不全非法建设工程整治。(牵头部门:住建(交通)局)。
(二)火灾隐患领域:加大对工业厂房(仓库)、物流仓储企业等重点场所的排摸力度,重点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整治城乡结合部,已拆迁区块、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农贸菜市场、宗教活动场所、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牵头部门:消防大队)
(三)危险化学品和油气管道领域: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经营、充装、储存等问题。对重点地下油气管道实施空间位置和安全状况检测,严厉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等问题;解决已经发现的油气管道违规占压、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牵头部门:安监局、发改局)
(四)工矿企业和特种设备领域:继续深化“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漆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整治不放松,实现本质好转的要求。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人群广、社会影响大的老旧电梯等特种设备隐患。突出“低、小、散”产业整治提升,以“三合一”企业(作坊)集中的街道(镇)、村级工业区块(加工点、集聚区),安全隐患重、高耗能、高排放、低产出,劳动密集型等传统加工制造型企业为重点,持续推进区块整治提升。(牵头部门安监局、市场监管局)
(五)道路交通领域:严厉整治工程运输车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对重点车辆,重点时段、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工程车交通违法整治常态长效机制,规范工程车交通秩序,实现严重违法逐步减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牵头部门:交警大队)
未列入本次专项行动重点行业领域的区级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行动,并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年底结束,总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与宣传发动阶段(5月31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要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做到边部署、边动员、边开展。
(二)全面排查与专项整治阶段(11月底前)。部门督查与企业自查同步展开、同步推进,要督促企业持续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自查工作不开展,指出问题不整改,监督检查不配合的单位和严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深化与工作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闭环管理,对已治理的重点问题要组织“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将阶段性工作措施提炼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各级重大活动集中,安全保障任务紧迫,要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提高开展各领域内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杜绝侥幸心里和畏难情绪,破解安全生产难题,补齐安全生产“短板”。切实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措施、综合整治。要充分运用新安法有力武器,强化罚款、停产停业整顿、吊扣证照、关闭以及停电等强有力整治措施。要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治理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加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治安和刑事处罚力度。要充分运用社会综合治理“一张网”,发挥基层网格员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发现、劝阻、报告”作用,实现专项行动全覆盖。
(三)注重结合、协同推进。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结合,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传达到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传递到广大社会公众,营造专项行动良好氛围。与“低小散”块状行业安全整治提升相结合,借力“三改一拆”、“淘汰落后产能”,形成互动共治局面。与社会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引入中介机构参与专项行动,形成专业技术支撑。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结合,实施“黑名单”曝光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与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相结合,精准定位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根据专家“药方”,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区安委办、专业安委会要加强对全区、本专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开展工作督查,确保专项行动从严、务实、有效。区安委办将会同各专业委员会对专项行动开展 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请上述涉及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牵头于5月10号前报送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成效(以数据和实效工作为主)。材料均用区政府OA邮箱报送。
区安委办联系人:周明皓(区安监局),联系电话:87675518,传真87668414。
江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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