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慈城镇、各街道、工业区管委会安监站:
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宁波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规定,确保烟花爆竹销售环节安全。江北区安监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号)和《浙江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危化[2007]132号)的相关规范要求,借鉴往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编制《江北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基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辖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区安监局。
联系人:周明皓,联系电话:87662790(兼传真)。
宁波市江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ОО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江北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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