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江北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江北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8〕1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47号)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攻坚战,有序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攻坚年活动,实现风险辨识全覆盖、重大风险管控全落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称“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面提升我区安全保障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完成《江北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确保安全生产源头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9月底前)
2.推进人口密集区危化生产企业进区入园。深入开展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量风险评估,确定停产整顿、转产、搬迁、关闭企业名单,制定并落实搬迁关闭工作计划和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各相关街道(镇);完成时间:5月底前确定名单和计划,按计划推进]
3.严格落实安全准入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技术淘汰目录制度。严格执行市制定的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禁限控”目录和安全生产落后工艺目录。(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大力淘汰无安全保障条件的“低小散”企业(场所)。[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完成时间,5月15日前制定年度计划,按计划推进]
4.集中开展重大风险源头专项整治。根据工作方案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完成时间:根据工作方案完成年度任务]深化涉氨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完成时间:11月底前]深化高危渔船专项整治,压缩涉氨冷冻渔船、蟹笼船等高危渔船,取缔涉渔“三无”船只。[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各相关街道(镇);完成时间:5月15日前制定年度整治计划,按计划推进]深化“两客一危”、集装箱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江北交警大队;完成时间:5月15日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按计划推进]集中整治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群租房、高层建筑等。[牵头单位:公安江北分局、江北消防大队,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完成时间:5月15日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整治涉水休闲旅游等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无证载客、无证驾驶、无证经营等突出安全问题。[牵头单位:区农水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三江口海事处,各相关街道(镇);完成时间:5月15日前制定方案,按计划推进]
(二)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
1.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规范。依据《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江北实际,制定出台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渔业船舶、危化、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风险管控制度,细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标准和管控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牵头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农水局、区安监局、公安江北分局、江北消防大队,江北交警大队,完成时间:6月底前]
2.完成首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扎实推进孔浦街道区域风险评估和工业区10家重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试点,形成一份重大安全风险清单、总结一套简便操作方法、培养一批风险辨识评估骨干。(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孔浦街道、工业区管委会;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3.全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做法。区级重点部门要总结推广试点企业工作先进做法,督促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抄告属地街道(镇)。[牵头单位: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农水局、区民政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区商务局、区卫生计生局、公安江北分局、江北消防大队,江北交警大队;完成时间:10月底前]
4.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各地要对辨识发现的各类风险,及时研究落实管控措施,其中重大风险管控必须做到“一险一案”。[牵头单位: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区级重点部门要对辨识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方案、落实措施。综合运用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政许可等多种手段消除和控制重大风险,提高本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区农水局、区商务局、区卫生计生局、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公安江北分局、江北消防大队、江北交警大队]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1.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宁波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明确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之间的关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管控的重要手段,突出重大隐患的发现报告(抄告)、整治和闭环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2.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自控自治责任。督促企业在全面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风险辨识管控的重要手段,查隐患、堵漏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信息季报率、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录入率、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达到100%,重大风险按规定及时上报。强化对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区级各相关部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江北政策 > 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jiangbeiquanjianju/20181011/5219.html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关于开展江北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