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慈城镇、工业区总工会,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联合工会,区机关各工委,区总直属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加强精准帮扶力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区总决定,继续以关心关爱主题行动为载体,在全区工会系统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具体对象包括:
1、全区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包括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和单亲困难女职工)的上学子女;
2、全区工会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就业(实践)困难的大专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其中对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不重复救助(助学名单需提交相关助学机构核对)。
二、活动时间
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将集中在7-8月进行,并贯穿全年。
三、活动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助学帮扶
1、条件:于2018年7月30日前,在区总本级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且就读于中小学(包括民工子弟学校)或考入(仅指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大专及以上国家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标准:“大学生助学”不分新老生,全国级建档的每人3000元,省级建档的每人2500元,市级建档的每人2000元。“中小学生助学”分小学和初中每人500元,中职和普高每人1000元。
3、程序:“大学生助学”和“中小学生助学”均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工会核实后进行公示,分别填写“江北区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大学生)助学申请表”(附件1)或“江北区工会困难职工子女(中小学生)助学申请表”(附件2),由各街道(镇)、工业区总工会,或有关工会将申请表等资料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总工会。
4、资料:申请大学生救助的新生需提交入学通知书(可于收到正式通知书后补交)和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建档户主尚无五一服务卡的,需提供户主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账号清晰,注明开户支行名称及开户人准确姓名)。
(二)就业帮扶
1、建立就业帮扶档案
各街道(镇)、工业区总工会要对7月30日前,已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就业档案。同时,填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表》(附件4),通过掌握其就业状况及时给予有效的帮扶措施。
2、免费职介和生活补贴
各街道(镇)、工业区总工会所属建档并录入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中就业困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区总将给予免费职业介绍或每人每月600元生活补贴的就业帮扶。生活补贴发放至其就业时止,最长不超过半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调查摸底,完善帮扶信息。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组织优势,对本区域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详细地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就学、升学、毕业及就业等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档案信息;对尚未建档,现因子女就学、就业等陷入困难的职工家庭,要严格按照建档标准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建档并录入系统;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就业需求、技能特长及面临的实际困难等情况要进行建档统计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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