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自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9月6日,对江北区2016至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规范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江北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9月出台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为总召集人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机构编制、民政、工商管理、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江北区财政局于2015年12月印发了《宁波市江北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北区财政预执﹝2015﹞130号)。
本次审计调查抽查了江北区财政局、国土江北分局、江北区商务局、江北区发改局、宁波电商园区管委会、江北区经信局、江北工业区管委会、江北区公建中心、江北区人社局和江北区住建局等10个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涉及项目2320个,预算资金数24930.87万元,实际执行数22041.18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江北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江北区财政局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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