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发布2021年幼儿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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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一年招生季!今年的江北区幼儿园招生是怎样的?今天,江北教育局发布2021年江北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具体规定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招生秩序,做好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入园工作,根据《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1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按照优先满足江北户籍3-5周岁幼儿入园需求,按“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入园原则。
一、招生对象
(一)年龄要求
小班: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托班:具有一定条件的幼儿园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可以招收3周岁以下儿童(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出生)。
(二)户籍要求
1、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2、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1年4月底,持有效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同时父或母一方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21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登记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的儿童。
二、招生程序
(一)今年小班新生统一实行在线报名的形式。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
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园报名。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选择江北区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择填报幼儿园志愿。在线报名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1)4月26日上午9:00至5月5日下午5:00,为在线登记时段。每位适龄儿童的家长至多可为幼儿选择3所幼儿园报名(“配套幼儿园”或“就近幼儿园”)。其中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系统平台首先会提示配套幼儿园供家长选择(如果放弃选择配套幼儿园,只能另选2所幼儿园);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可选报相对就近幼儿园。监护人须如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2)5月15日至5月16日完成现场验证和确认报名工作(每天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配套幼儿园”参加现场验证和确认报名(如放弃“配套幼儿园”选项,则到所报“就近幼儿园”中第一个选项的园所参加验证);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就近幼儿园”中的第一个选项的园所参加验证。对未能在规定在线登记时段完成报名的,安排5月15日(星期六)下午2:00—5:00到就近幼儿园给予现场补报并完成验证和报名确认工作。
(3)5月20日之前分批次完成录取工作。录取信息各幼儿园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家长。
小小班报名,中、大班插班入园依旧按照往年进行线下报名。
(二)各幼儿园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江北区2021学年幼儿园新生录取名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录取原则
优先满足江北户籍3-5周岁幼儿入园。严格小小班设置,现有教育资源在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的前提下,有条件开设小小班的幼儿园,需报教育局申请、核准,小小班的班额须严格控制。同时,录取工作坚持以下两个基本原则:
1、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房、户一致”业主子女的入读需求。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2、坚持相对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应遵循服务半径内区域相对就近原则招生。
(二)录取批次
1、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按以下顺序录取(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名单见附件一)
(1)适龄儿童家庭户房所在地属于配套幼儿园本小区范围。
第一顺序:本小区“房、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二顺序: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宅房均在本小区。
第三顺序: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本小区,但家庭住宅房在本小区,且住宅房产权利人仅为父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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