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18学年度考评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
根据《江北区中小学幼儿园2018学年度办学品质提升考评方案》(北区教【2019】44号)要求,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自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校自评录入:6月5日(8:00)——7月4日(17:00)
科室复评录入:7月5日(8:30)——7月15日(17:30)
考评汇总:7月18日前
二、自评说明:
1.本次自评工作在江北教育网OA中的考评管理系统内完成(自评操作见附件一)。
2.各校在自评时间段内进行“自评分”“自评说明”“支撑材料”录入,并保存提交。自评时间结束无法再进行修改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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