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朗读
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庵东镇教办、新区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关于做好 2022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甬教基〔2022〕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波前湾新区实际,现就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2年义务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要求
1.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义务段招生由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统一出台政策,庵东镇政府、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庵东镇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庵东镇教办”)、各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2.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要求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新生入学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施教区学校(庵东镇属学校由庵东镇教办确定,其余学校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确定,下同)招生入学。不安排非正常跨学区招生。
3.坚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文件(国发〔2006〕5号)“两个为主”的规定,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庵东镇教办要切实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非新区户籍且父母在新区无房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按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到庵东镇相关学校和海智小学;数字经济产业园区企业和2021年度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经济“风云榜”先进单位中的年度综合发展优胜企业、工业企业纳税二十强企业员工子女可以选择就读宁波杭州湾新区海智小学。
三、报名要求
2022年新区义务段新生入学继续实施网上报名,即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
1. 监护人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进入前湾新区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2. 符合新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进入“前湾新区”报名通道在新区公办学校与慈溪市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慈溪市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招生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不包括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慈溪市民办学校报名、录取等办法详见慈溪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慈教〔2022〕17号)。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宁波科学中学初中部2022学年起转为公办学校,转公后学校名称拟称“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下文均称“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2022学年实行大学区招生,施教区覆盖原杭州湾新区整个区域。户籍在原杭州湾新区,或父母在原杭州湾新区有房产的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如果只选择公办学校,可在选择公办学校后,再在各自本来的学区对应公办学校和“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两所公办学校中选报一所。
3.监护人应确保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信息虚假,将直接影响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入学。报名结束后,监护人不能在报名管理系统更改志愿等信息资料。
4.新区教育发展中心和庵东镇教办分别负责对在“前湾新区”通道中的“城区板块”、“庵东镇、双浦社区、越溪湖社区(积分入学)”两个入口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信息进行核验。信息核验不完整的,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现场或线上补材料。
5.已通过前湾新区信息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当年不再参加宁波市其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招生。
6. 前湾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四、录取流程
按公民同招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一般按以下基本流程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 “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根据志愿填报情况录取,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招收计划,则全部录取;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学生进入各自本来的学区对应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程序。“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只在第一阶段招生,因此下文所称的公办学校不再包括“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
2. 公办学校录取: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报名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录取第一批次类别的学生。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第一批次类别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确定直升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本校初中部。
3. 慈溪市民办学校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填的前湾新区并进入本阶段招生程序。
1. 公办学校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
通过“前湾新区”通道填报慈溪市的民办初中的初一学生,若未被慈溪市的民办初中录取,则进入公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程序,“宁波前湾新区科学初级中学”第二阶段不再招收慈溪市民办学校录取后未被录取而退回的学生。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量化积分入学。
五、录取方法
1.报名要求
凡年满6周岁的新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和2022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其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儿童,须持有区、县(市)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向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或庵东镇教办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审批。上年度已办理延缓入学的儿童,向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或庵东镇教办报名。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录取批次
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而无相应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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