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的通知
朗读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2024年)》(甬新管发〔2022〕1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3年度宁波前湾新区工业政策项目,通知如下:
(一)集成电路企业营收上规模奖励,详见附件1。
(二)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奖励,详见附件2。
(三)集成电路企业研发设计补助,详见附件3。
(四)生命健康产业补助,详见附件4。
(五)企业规模突破奖励,详见附件5。
(六)高成长企业奖励,详见附件6。
(七)市级单项冠军重点培育企业奖励,详见附件7。
(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奖励,详见附件8。
(九)企业信息化建设补助,详见附件9。
(十)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详见附件10。
(十一)智能制造服务公司营收奖励,详见附件11。
(十二)优秀工业APP评选及奖励,详见附件12。
(十三)本地芯片采购补助,详见附件13。
(十四)企业上云补助,详见附件14。
(十五)信息安全补助,详见附件15。
(十六)技术改造项目补助,详见附件16。
(十七)管理咨询项目补助,详见附件17。
(十八)工业设计采购补助,详见附件18。
(十九)节能/节水项目补助,详见附件19。
(二十)优秀能管员评选,详见附件20。
政策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材料报送:新区本级企业报送到——前湾新区管委会北楼221/223;庵东镇企业报送到——庵东镇发展服务办1102办公室,戎雪芳,63478257;崇寿镇企业报送到——崇寿镇发展服务办215办公室,徐旭江,63293525。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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