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杭州湾新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朗读
新区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单位及企业:
现将《2020年杭州湾新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杭州湾新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6月8日
2020年杭州湾新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根据《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甬交安委办〔2020〕2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宁波杭州湾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甬新安办〔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奋发有为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案例警示、科普宣传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稳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统一开展。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要安排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相对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运用好学习强国软件,阅读、观看、交流“安全生产月”相关信息内容,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贯学习活动。立足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企,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公交和长运公司要举办安管人员培训班,贯彻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不断提升安管队伍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公司)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着力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同时,要加强当前公交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和监督,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测管控,持续发动全员参与公交全线路安全风险点的排查、辨识,确保“一车一图一指导”及安全语音播报提示落到实处,并通过主动安全防御系统进一步加强车辆动态监管,着力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公司)紧密结合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深入区内重点交通运输企业,约谈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做严做实安全生产经营工作,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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