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经初步研究,我局拟定了《关于高水平集聚发展商贸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进行反馈,公告期满无异议我机构将视为无意见予以定稿。
一、公示内容
发展目标和重点、支持范围和资金安排、扶持政策、附则。
二、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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