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关于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五个湾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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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强国战略思想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优化引才、用才、育才、留才政策,以更加开放、包容、有力、诚挚的人才发展环境,引聚四海英才来新区创业创新、安居乐业,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现就集聚四海英才、打造人才发展“五个湾区”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打造“智创湾区”,激发创业创新动能

1.加大高端人才引育支持。抢抓全球人才流动新机遇,大力招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顶尖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落户新区的,支持政策“一事一议”,最高可资助1亿元。新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领军人才的,最高可享受国家、省、市、新区各级配套资助400万元;自主申报入选省级领军人才的,最高可享受省、市、新区各级配套资助300万元;自主申报入选市级重点引才计划的,按市资助额度最高给予1:1配套支持。对新区企业从宁波市外全职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可按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企业每人最高3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现有人才经自主培养新申报成为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的,可按不重复原则分别给予人才最高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及新区认定的重点高层次人才实行专项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其当年对新区财政贡献的80%。

2.加大“领航计划”升级支持。聚焦新区主导产业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建立市场导向的项目认定和评价机制,优化项目申报、管理和补助方式。高层次人才来新区创办企业,制造业项目按A、B、C、D类,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的创业资助。实施“领航计划”升级支持,着眼突破新区人才结构性短板,大力引进电子商务、金融保险、文教卫体、规划设计、时尚创意、科技服务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对入选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特别优秀的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

3.加大海外专家引用支持。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观,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海外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创新贡献专项奖励,奖励额度按宁波政策文件执行。对引进的海外工程师及外籍设计师、规划师、咨询师等海外专家,按市资助额度给予引智单位同比配套资助。对海外专家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立项项目支持的,按市资助额度给予引智单位同比配套资助。建设一批外国专家公寓,优惠提供给外国专家租住。

4.加大人才“柔性引进”支持。确立“不求拥有,但求所用”的引才用才理念,对柔性引进顶尖人才、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高端人才实际支付的计税薪酬达到20万元以上的,按薪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期不超过三年。柔性引进的高级及以上人才在新区实际工作满两年(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不少于150天),且与用人单位达成继续履行三年以上合作协议的,可不受社保缴纳在新区限制,享受新区人才安居房政策。

5.加大社会化引才支持。在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建设引才工作站、聘请引才大使,作用发挥明显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经费补助。机构或个人推荐的人才项目3年内入选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的,分别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项目入选市级重点引才计划“双创团队”A、B、C类的,分别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30万元、15万元、5万元奖励;项目入选市级重点引才计划“资本团队”的,按照区级资助额度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目入选市级重点引才计划“双创人才”的,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5万元的奖励。项目入选新区引才计划的,给予推荐机构或个人3万元的奖励。奖励时间为项目在新区落户并获得第一批资助、且正常创业创新半年后。

二、打造“活力湾区”,优化创业创新生态

6.集中力量推进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建设。按照“先行区、核心区、引领区、试验区”的目标定位,优化区域空间布局,深化项目带引人才效应,加快推进沪甬合作产业园建设;全力集聚一切创新要素,探索推进人才、科技“飞地”建设,实现区域创新资源和产业的优势互补;充分利用上海人才集聚和国际化优势,更大力度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研究出台更大力度的沪籍专家“柔性”引进等政策,着力推进上海科技人才杭州湾“双创”中心建设,探索推进上海高层次人才研学修养基地和上海人才社区建设,把沪甬人才合作示范区打造成面向世界、融入长三角、接轨大上海的“重要窗口”。

7.推进科创平台建设。按照共建共享理念,加大与国内外“名校名院名所”对接合作,以“一事一议”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进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进专业孵化器管理团队和人才服务机构,健全引进扶持、管理服务、效能激励等机制,建设一批市场化的双创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双创平台,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每家每年不超过30万元)支持其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创客论坛、创意集市等活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初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众创空间初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依托产业基金和社会资本探索建立人才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风险投资进入人才科技创新领域。

8.推进企业育才载体建设。全面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对新建立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院士工作站的企业(单位),分别给予9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给予拥有在站博士后的博士后工作站每年资助科研经费20万元,建站单位每招收1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博士后出站后留在新区工作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贴(不与安家补助、人才购房补助等政策重复享受)。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晋级补差奖励。支持建设企业专家工作站,对获得市级重点支持的,按市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支持。

9.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按照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目标,大力引进和培育社会中介机构,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业完整生态链,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研究出台人力资源产业园扶持政策,在运营经费补助、办公场地租金优惠、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团体建设,促使新区人力资源管理更加自律、更加规范。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机构为新区重点企业一次性输送50名以上技能人才且社保满三个月的,给予机构每人500元、每年最高50万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在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和等级认定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的,每帮助一家给予1万元的奖励。产业园获得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荣誉及奖励的,给予产业园运营管理机构100万-200万元的奖励。

三、打造“青春湾区”,广聚青年才俊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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