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局(办、委)、庵东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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