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切实提升建筑施工文明管理水平,依据《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实现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化、安全标准化、场容场貌秩序化、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亲情化、施工现场氛围和谐化为目标,认真落实改善建筑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及农民工生活环境的各项措施,建立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施工达到文明城市的相关标准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建工科、建管中心、安质站、监察大队负责人组成。
三、文明施工要求
(一)施工现场方面要求
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符合标准的封闭围挡,主干道围挡不低于2.5米,次干道不低于2.2米,围墙细部按照《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8版)》要求执行。围挡应按照健康、美观、协调原则进行内容布置,其中有公益广告的内容不少于30%,且应均匀分布。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含市政道路工程),大门门头美观醒目,大门外挂建设工程公示牌,不得有污染外部道路及场地现象出现。
3、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道路、加工作业场地、材料堆码场地必须进行硬化,场内合理设置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
4、入口大门处设车辆清洗装置,在合理位置设置洗车池,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进行冲洗,确保车辆清洁,不得带泥驶出工地,渣土运输车必须实行全封闭运输,并做好出入台账。
5、场内散体材料、建筑垃圾应砌池分类集中堆放、遮盖,建筑垃圾做到及时清运。
6、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办公区及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蝇、蚊、蟑螂等措施。
7、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8、所有新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控。
(二)生产环境方面要求
1、建筑工地要保持场内清洁,试行“门前三包”,必须保证大门外范围干净整洁,严禁围墙外堆放材料。
2、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夜间22时至凌晨6时禁止噪音施工。
3、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物入口处,施工起重机、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害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救生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施工现场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等急救器材。
(三)农民工生活环境和条件要求
1、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窗户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6人,每天有人负责保洁。严禁在施工的建筑物里安排人员住宿。
2、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并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米的防鼠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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