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关于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党办〔2017〕104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党办〔2018〕63号)精神,相关工程项目经申报、核实、认定等程序,现将资金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29日至9月4日。
下列工程项目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19年9月4日前向区住建局反映,联系电话:87129551。
附件:2019年度第一批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补助资金明细表.xls
海曙区住建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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