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规定,现将经过论证后的《环城西路52弄危旧房改造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
本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住建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zhujianju/20190513/23587.html
- 上一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 下一篇:关于公布海曙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