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施工、监理企业,区安质站及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意识,根据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8年镇海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2018年5月25日
2018年镇海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区营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建筑行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及全国、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常态化第三方巡查等,大力组织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现场观摩会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为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促进我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建工科、区安质站、建筑市场执法中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负责牵头实施、指导、监督、协调等具体事项。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30日。其中: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6月初举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标准化现场观摩会,6月上旬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中旬为安全生产“树标杆,学标杆”活动, 6月下旬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
1.相关领导作“安全生产月”动员讲话,拉开“安全生产月序幕”(5月31日前);
2.集中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6月上旬);
3.举办全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安全生产广场咨询日”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宣传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开展建筑安全文明 “树标杆,学标杆”活动,组织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参加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
6. 按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7. 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要求,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吊篮、脚手架、高大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8. 根据建筑施工季节性特点,开展高温季节和防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和检查工作;
9.开展扬尘防治工作,对建筑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对建筑工地施工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10.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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