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推进我区建筑业快速发展,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补充意见》(镇政办发〔2011〕72号)和《关于印发镇海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镇建交〔2017〕23号)精神,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在做大做强、开拓市场、创优夺杯、科技创新、企业纳税等方面业绩突出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须符合《镇海区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表彰办法》(镇建交〔2017〕23号)规定的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评选条件,并且企业2015、2016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不得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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