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浙江省住建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补充通知》(建房发〔2000〕107号)、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若干意见》(市建开〔2002〕135号)和《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部分调整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及经营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甬建发〔2014〕91号)等有关要求,经我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例会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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