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企业:
根据《2026年宁波市商务领域第一期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甬商务消费〔2026〕34号)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汽车专属消费券活动。现公开征集参与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企业报名条件
(一)在海曙区注册、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
(二)单家企业消费券最高2000万元、单家企业拉动比不低于1:50,2026年4月21日至5月31日完成补贴拉动消费不低于6亿元、争取10亿元目标。(计算拉动比以发放消费券金额和总体零售车价总额的比值为准);
(三)购车发票认定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31日。
(四)活动企业在本次活动期间不可参加汽车以旧换新相关活动;
(五)车企配资同步发放优惠券等促销举措,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协同发力,最大限度放大政府消费券政策效应。
(六)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且达到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稳定的发放和核销消费补贴功能和防范骗补、套补等能力,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能够开具正规销售发票,有银行对公结算账户,能够建立相应台帐;
(七)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失信或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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