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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浙市监反垄断〔2020〕9号)要求,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对2021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共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件。现将公平竞争审查目录清单予以公示。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公平竞争审查目录清单(2021年第一季度).docx
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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