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加快引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高端团队,增强创新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强区,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关于深化实施海内外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引进“百创汇海计划”的意见》(海党办〔2018〕10号)精神,现就2019年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与重点
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前景较好、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方向的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人才)项目。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百创汇海计划”分创业团队、创新团队、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4类,具体条件为:
(一)创业团队
1.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2017年1月1日后来宁波市创业或拟到宁波市创业。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3.创办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20%,实际投入到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一般在50%以上。
4.公司承诺获得政府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海曙区。
(二)创新团队
1.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2017年1月1日后来海曙区工作或拟到海曙区工作。
2.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此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的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后应全职在海曙区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3.创新团队依托的研究机构或研发平台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创新团队由企业引进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三)创业人才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公认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业人才应在2017年1月1日后来宁波市工作(服务),在2019年4月15日前在宁波市海曙区创办企业,且为所在公司的主要创办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20%,实际投入到创业项目的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公司承诺获得政府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海曙区。
(四)创新人才(含外裔创新人才)
1.取得博士学位或年薪在50万元以上,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机构)担任过中高级管理(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创新人才应在2018年1月1日后来海曙区工作(服务),且在2019年4月15日前到依托单位工作,引进后全职在海曙区工作,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3.外裔创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后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连续工作不少于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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