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19年,区人社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法用法、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政务公开、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现将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以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每年召开一次全局法治政府工作会议,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二、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局党组坚持业务开展与素质提升两手抓的方针,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执政培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局领导带头学法、普法、用法,充分利用“读书会”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的思想认识、法制意识和精神修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是强化在职政策学习。积极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政策法规的学习,法制部门下发学习资料和试卷,由各部门组织。局每年对系统在职人员进行一次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类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
三是加强行政能力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组织全部执法人员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业务、处罚案卷规范等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案例和疑难问题探讨,认真组织落实案卷评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端正了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
三、严格管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我局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局机关及劳动监察大队执法证持有率100%。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四、积极推进行政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
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事效能,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依托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流程再造,将养老、统申、就管、人才窗口业务纳入区域性“无差别受理”范围,设立社保通办A区、社保通办B区、就管人才通办区三个通办区。在三个通办区内,建立“前台无差别受理,后台流转运作,一次办结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让群众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主项37个,子项140个,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
五、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延伸基层作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派出庭庭审评议工作。开辟集体案件调处“绿色通道”,通过与乡镇、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好重大集体案件的预防和调解工作,使劳资矛盾尽可能化解在源头和基层。2019年,区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98件,涉及劳动者3600人次(立案处理1015件,案前调解1083件,因时效,主体,范围不予受理60件),其中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23件,涉及经济标的近5700.13万元,结案率93%。
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深入优化劳动监察模式,率先开发建成全省首个工程领域“预警平台”,变被动巡查为主动预警,升级改造预警系统,变大数据监测为精准化预警,年内共收集导入欠费数据620条,触发三色预警信息240条,提前成功处置9起(家)企业存在的群体性欠薪隐患,涉及人数127人、金额61万元,已上传的127个建设项目实施无欠薪。有效提升打击处置效力,开展了互联网企业、中美贸易企业专项检查、制造业企业劳动用工等9个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75件,行政处罚28件,罚款金额128000元。依托全区重新调整建立的57个网格,全面推行劳动保障镇(乡)街道巡查制度,从而实现对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的实时动态监测,共巡查用人单位340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成功消除欠薪隐患53起,其中群体性欠薪隐患15起,隐患化解率100%,投诉举报案件按时结案率100%。
七、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做好答辩、出庭等应诉工作。今年共有22件行政诉讼案件,进入二审1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强制执行3件。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分析制度,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查找原因及存在问题。三是积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区形成多渠道、多层级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八、做好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职责。开展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审查备案合同11份。
九、我局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专业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按时完成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登记或录入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公职律师考试。
十、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和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二是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监督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为“法治海曙”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依法行政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职责,确保法制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实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完成社会治理任务。四是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行政调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局法治政府工作的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以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健全执法岗位责任及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分解行政执法职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专题汇报,每年召开一次全局法治政府工作会议,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及时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二、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学法用法。局党组坚持业务开展与素质提升两手抓的方针,强化干部职工依法执政培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局领导带头学法、普法、用法,充分利用“读书会”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执政的思想认识、法制意识和精神修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是强化在职政策学习。积极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业政策法规的学习,法制部门下发学习资料和试卷,由各部门组织。局每年对系统在职人员进行一次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类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
三是加强行政能力培训。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组织全部执法人员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业务、处罚案卷规范等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案例和疑难问题探讨,认真组织落实案卷评查。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端正了行政执法队伍行业风气。
三、严格管理,全面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我局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培训,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区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局机关及劳动监察大队执法证持有率100%。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本单位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梳理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四、积极推进行政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
以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办事效能,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依托部门联动、资源共享、流程再造,将养老、统申、就管、人才窗口业务纳入区域性“无差别受理”范围,设立社保通办A区、社保通办B区、就管人才通办区三个通办区。在三个通办区内,建立“前台无差别受理,后台流转运作,一次办结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让群众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更加方便、快捷和高效(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主项37个,子项140个,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按照要求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AB角工作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承诺。
五、增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
积极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延伸基层作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派出庭庭审评议工作。开辟集体案件调处“绿色通道”,通过与乡镇、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做好重大集体案件的预防和调解工作,使劳资矛盾尽可能化解在源头和基层。2019年,区仲裁院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98件,涉及劳动者3600人次(立案处理1015件,案前调解1083件,因时效,主体,范围不予受理60件),其中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23件,涉及经济标的近5700.13万元,结案率93%。
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深入优化劳动监察模式,率先开发建成全省首个工程领域“预警平台”,变被动巡查为主动预警,升级改造预警系统,变大数据监测为精准化预警,年内共收集导入欠费数据620条,触发三色预警信息240条,提前成功处置9起(家)企业存在的群体性欠薪隐患,涉及人数127人、金额61万元,已上传的127个建设项目实施无欠薪。有效提升打击处置效力,开展了互联网企业、中美贸易企业专项检查、制造业企业劳动用工等9个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劳动用工违法案件75件,行政处罚28件,罚款金额128000元。依托全区重新调整建立的57个网格,全面推行劳动保障镇(乡)街道巡查制度,从而实现对全区企业劳动关系的实时动态监测,共巡查用人单位340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0余个,成功消除欠薪隐患53起,其中群体性欠薪隐患15起,隐患化解率100%,投诉举报案件按时结案率100%。
七、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做好答辩、出庭等应诉工作。今年共有22件行政诉讼案件,进入二审1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强制执行3件。二是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分析制度,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查找原因及存在问题。三是积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作用,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全区形成多渠道、多层级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八、做好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职责。开展重大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工作。今年以来审查备案合同11份。
九、我局与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由专业律师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按时完成聘用信息、履职信息录入登记或录入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公职律师考试。
十、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上级和社会公众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法制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社会广大群众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二是在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监督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快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为“法治海曙”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依法行政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考核职责,确保法制建设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推进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力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实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人社业务的融合。强化“法治人社”建设,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出庭应诉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完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健全信访维稳形势研判和督导联系工作机制,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完成社会治理任务。四是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行政调解,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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