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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海曙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联盟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营造技能人才培养发展的良好环境,更好服务“中国制造2025”,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曙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海曙区建设发展需求,紧扣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主线,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范围、理顺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标准、创新服务方式,构建部门协同、区镇联动、全链条、系统化、高效能的技能人才培养发展服务体系。


  二、联盟作用

  服务联盟旨在有效整合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职能和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服务优势,面向广大企业、群众和个人,积极对接技能人才培养供需两个市场,发挥联盟在技能人才培训培养领域的示范性、引领性、标志性作用,打造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优势品牌。

  服务联盟将按照“优质服务、精准服务、特色服务”的原则,把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城乡再就业培训、青年创业创新培训、残疾人技能培训、妇女就业培训、农村电商培训、退伍军人就业扶持培训等服务需求统一起来。同时致力于推动市场主体的创新发展和内涵建设,实现市场主体办学水平共进、教学资源共享、合作平台共筑、创新项目共创的目标,推动资源整合和供需对接,实现更加优质的技能人才培养服务。


  三、联盟构成

  海曙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联盟由三大板块构成:第一板块是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体的行业管理服务方。主要包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和服务总窗单位;区经信局,作为成员单位联合牵头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区民政局,作为成员单位做好非工商注册培训机构的注册管理工作;区商务局,作为成员单位联合牵头电商、农村电商等技能培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成员单位做好工商注册培训机构的注册管理工作;区总工会,作为成员单位联合牵头职工技能培训;团区委,作为成员单位联合牵头青年创业创新培训;区妇联,作为成员单位联合牵头妇女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区残联,作为成员单位联合牵头残疾人技能培训;及其他有职业技能培养需求的职能部门。

  第二板块是以各镇乡街道技能人才培训对接窗口为核心的咨询服务提供方。各镇乡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应在就业有关窗口设立技能人才培养服务兼职窗口,负责根据服务清单及流程接受企业、团队和个人的各类技能人才培训咨询,提供对接服务,解释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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