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海曙区经济转型和创新型经济发展,进一步壮大重点产业人才队伍规模,提升重点产业人才素质,根据海党〔2012〕2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4年引进重点产业高素质紧缺人才给予资助,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符合海曙区产业导向和《海曙区2014—2015年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目录》的各类企业(纳税归属海曙区)在2014年期间从海曙区外正式引进的年龄55周岁以下的各类全职人才(目录见附件1)。
二、补助标准
对列入资助目录的各类全职引进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资助。补助标准: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3万元,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且符合相关年薪要求人员1.8万元,其余紧缺人才1.2万元。
引进人才自引进之日起计算,且社保缴费满一年后拨付相应的资助金额。
三、程序及要求
(一)程序
1、申报材料,引进人才所在企业于2015年2月底前将2014年引进人才的初审材料报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2、初审,区人力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人力社保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renlishebaoju/20181010/4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