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22〕55号)、《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类)实施细则》(海科〔2022〕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海曙区企业成长奖励(研发建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海曙区注册或登记、2022年首次建立研究开发费用财务核算制度且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达60万元(含)以上,准确填报研究开发相关统计报表的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四上”企业库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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