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有序推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宁波市科技局拟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的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推荐单位为我市依法注册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人要求是申报推荐单位的全职员工,已签订全职聘用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承诺5年内不离开本单位;
3.申报人须为申报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领域的博士学位。未取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及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历;
4.申报项目要求围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展,预期取得的成果要求具备申报科技领域省级、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工程人才项目的条件。
5.申报推荐单位要为人才提供研发设备、场地、人员等必要的科研支撑条件,落实科研任务目标及科研经费。
6.申报推荐单位为企业的,还须具备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相关资格条件;
7.已入选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领军及以上层次条件的人才,入选“3315系列计划”、甬江引才工程的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已获得相应资金支持的在站博士后等相关情况不得申报本项目。
8.项目还应符合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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