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集聚人才创新资源,激发人才服务机构的服务优势,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20〕58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类)实施细则〉的通知》(海科〔2020〕61号)文件精神,现面向2021年通过区科技局申报(推荐),开展引才、荐才、育才服务活动的机构,择优评定优秀人才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根据海曙区产业发展方向,推荐、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科技项目到我区落地,并能为人才、项目开展提供政策咨询、技术对接等服务的机构。
二、奖励条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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