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
为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企业强创新、促生产中的支撑推动作用,助推科技服务业做大做强。根据区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20〕58号)、《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科技合作、农业与社会发展类)实施细则》(海科〔2020〕6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海曙区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
二、补助标准
2021年度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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