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在补助企业抗疫情、强创新、促生产中的科技创新支撑推动作用,加大科技帮扶力度,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根据区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19〕47号)、《宁波市海曙区科技创新产业政策(科技合作、农业与社会发展类)实施细则》(海科〔2019〕4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技服务业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海曙区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单位。
二、补助标准
2019年度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的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1)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400万元(含)以上,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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