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我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2018〕39号),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海曙区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企业研发机构是指在企业内设立的独立或非独立的具有自主研发能力的技术创新组织载体。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和先进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及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二)具有一定的研发技术力量,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研发人员;
(三)企业每年投入一定的研发经费;
(四)研发机构组织体系比较完善,发展规划和目标相对明确,规章制度和激励措施基本健全;
(五)研发机构每年制定新品研发计划或者课题,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研发机构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海曙区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书》(附件1)向各镇(乡)街道、园区提出备案申请,各镇(乡)街道、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进行初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kejiju/20190225/22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