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曙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海政发〔2017〕8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海曙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海曙区科学技术奖分科技创新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二个类别。
一、推荐候选项目和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推荐候选项目和候选人必须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推荐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的成果登记证书登记时间、论文发表时间、专著出版时间或技术应用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软科学项目为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已验收的项目。
2.项目已列入区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验收后推荐。
二、推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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