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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海曙区各级创新创业平台
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科技与资本、创业与创新的有机融合,摸清我区创新创业平台资源,有效引导推进我区创新创业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区各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辖区内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包括建成、在建、拟
建的众创空间、创客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
二、备案流程
1、由运营主体填报《海曙区创新创业平台备案申请表》,并由所属乡镇、街道盖章推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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