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区科技农业发展,根据《海曙区科技服务业与农业(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17〕26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农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区农业类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要求
按照《海曙区科技服务业与农业(社会发展)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17〕26号)文件中的农业类项目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所需材料等相关要求提供书面材料(文件详见海曙区科技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5日。
四、材料提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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