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6〕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科高〔2013〕99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科计〔2016〕30号)文件,我局对2016年度科技转移支付项目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查后,编制了海曙区2016年科技转移支付项目计划。计划项目共计15项,其中:智团创业项目11项,安排科技经费113万元、2015年智团创业结转项目4项,安排科技经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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