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经信局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情况排摸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宁波市经信局《关于组织2024年度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情况排摸的通知》(甬经信笺〔2023〕147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海曙区2024年绿色制造示范创建情况排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排摸内容

(一)绿色工厂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填报《2024年各级绿色工厂拟创建排摸表》(附件1),梯次开展三星级(区级)、四星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其中,三星级、四星级绿色工厂申报需符合《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办法(试行)》和《宁波市星级绿色工厂评价导则(2022版)》(如有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国家级、省级按照工信部、省经信厅年度文件要求申报。

(二)绿色园区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含有管理主体的特色园区和工业社区)积极填报《2024年各级绿色园区拟创建排摸表》(附件2)。市级绿色园区申报需符合《宁波市绿色园区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国家级、省级按照工信部、省经信厅年度文件要求申报。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填报《2024年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拟创建排摸表》(附件3)。申报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相应申报要求,并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四)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填报《2024年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拟创建排摸表》(附件4)。申报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相应申报要求,并及时开展申报工作。

(五)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积极填报《2024年宁波市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排摸表》(附件5)。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应为2024年在建、拟开工建设,符合产业、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未列入节能主管部门“两高”清理名单,开工前能获得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开工程序、手续完备,原则上总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类型包括:

1.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采用清洁能源替代、集中供热供汽、余热余压利用、分布式能源、储能等手段推进的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

2.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非碳酸盐原料替代、生物质化工等原料结构优化,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动力电池、报废汽车拆解等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工业边角料、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jingxinju/20231127/445841.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