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两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坐落位置 |
土地用途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元/平方米)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1 |
海曙区DQ-01-a3/a2地块(洞桥镇沙港村1号工业地块) |
海曙区洞桥镇沙港村,东至北园六路,南至鄞城大道,西至用地界线,北至用地界线 |
工业用地(电池制造) |
4054 |
地面地价1020 |
100 |
1.2-2.6 |
≤20% |
30-50 |
24 |
2 |
海曙区DQ-01-b1地块(洞桥镇沙港村2号工业地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曙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ziranziyuanheguihuajuhaishufenj/2020/0813/2864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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