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朗读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单位:
《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各相关单位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曙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海曙分局
2020年5月20日
海曙区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一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解决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多材料、多环节、多处跑等问题,联合多个部门,整合办事流程,切实推进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水电气销户、户口迁移等多事项“一事联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推进信息共享,着力解决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水电气销户、户口迁移等群众办事跑多次、跑多地的实际困难,切实推进“一事联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海曙区域内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注销等多事项“一事联办”,快速办理。
二、实施范围
海曙区内征收拆迁地块国有住房。
三、办理流程
(一)信息采集。征收拆迁协议签订后,由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收集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征收生效决定书等材料,并帮助群众做好征收拆迁地块房屋不动产权及水电气户“一事联办”申请表填写等信息采集工作。
(二)预审申报及信息推送。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征收拆迁地块不动产权注销材料进行预审,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申报;将户口迁移和水电气销户信息材料推送至海曙公安分局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
(三)审批办理。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申报信息和推送信息进一步加强与拆迁房屋户主联系,通过一次告知、承诺审批、预约办理等方式完成相关业务审批办理。
(四)结果反馈。各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各镇(乡)街道征收(拆迁)办公室和征收拆迁地块原房屋权属人。
四、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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