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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朗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办)、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扎实做好2018-2020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制定了《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2018年9月30日

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医疗保障立足现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着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在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完善医疗保障扶贫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细化扶贫政策,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当前和今后三年的首要任务,重点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实现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管理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为实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坚强保障。

(二)任务目标

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更加有力。

----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分别达到100%。

----基本医保待遇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城乡差距逐步均衡。

----大病保险加大倾斜力度,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

----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

----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

----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更加便捷。

(三)基本原则

坚持现有制度,加强综合保障。立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现有制度功能,坚持普惠政策与特惠措施相结合,统筹医疗保障扶贫整体设计,合理统筹使用资金和服务资源,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合力。

坚持基本保障,明确责任边界。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和标准,加强医疗费用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防止不切实际过高承诺、过度保障,避免造成基金不可持续和出现待遇“悬崖效应”。

坚持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实效。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精准实施扶贫政策,加强贫困人口精细化管理,掌握贫困底数,细化扶贫措施,明确扶贫目标,落实各级责任,夯实扶贫效果。

坚持协同配合,形成保障合力。发挥机构改革优势,加强制度政策协同;加强医疗保障扶贫与医疗扶贫衔接,协同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医疗资源不足问题,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服务利用可及性;坚持社会保障与家庭尽责相结合,既加大外部帮扶,又引导增强自我健康意识,落实家庭照护责任。

二、重点措施

(一)完善可持续筹资政策,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

1.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和医疗救助政府补助水平。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按照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加大对城乡医疗救助的投入,2018年起中央财政连续三年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用于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2.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逐步将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

3.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的推进,探索建立适合农村贫困人口特点的参保办法,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做好身份标识、组织参保和信息采集等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已核准有效身份信息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参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实施综合保障措施,提高贫困人口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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