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度公共文化体育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
朗读
现将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度公共文化体育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
一、公共文化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评价结果(下附自评表)
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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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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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和过程指标 (分) |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20分) |
指标细化度(10分) |
可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符合10分,基本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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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量化度(10分) |
项目绩效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数量或金额指标值予以体现。符合10分,基本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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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30分) |
决策依据充分性(10分) |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符合5分,不符合0分;(2)项目资金立项程序规范,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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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需求合理性(10分) |
(1)项目目标符合实际项目需求。符合5分,不符合0分;(2)与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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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计划合理性(10分) |
项目计划安排与当前要求相符。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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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实际使用指标 (20分) |
资金使用率(10分) |
资金使用率x=(实际使用资金/预算资金)×100%。资金使用率x上下浮动5%以内不扣分,5%-10%以内扣2分,10%-15%以内扣4分,15%-20%以内扣6分,上下浮动25%以上扣8分。如年中调整预算的,以上评分标准减半扣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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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使用进度(10分) |
进度资金申报后,在一个月内使用,且使用率达到80%得10分;推迟一个月使用,且使用率达到80%得9分;推迟二个月及以上得8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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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性合规性指标 (30分) |
资金使用合法性(10分) |
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10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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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完整性(10分) |
(1)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5分,不符合0分;(2)资金按项目计划及时支付。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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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合规性(10分) |
(1)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符合5分,不符合0分;(2)项目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5分,不符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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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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