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企业、专利权人:
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科知〔2018〕84号)、《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管理办法(暂行)》(甬政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发文的甬财行〔2021〕783、784号通知,现将甬财行〔2021〕783、784号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提高专利创造与运用水平、加强专利管理、提升专利服务创新能力等方面。请在收款后列报有关科目,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1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补助情况表
2.2020年度国外及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补助情况表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海曙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2021年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补助情况表 |
||
序号 |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宁波星箭航天机械有限公司 |
6 |
2 |
宁波福特继电器有限公司 |
6 |
3 |
宁波新思创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 |
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shichangjianguanju/2021/1011/42874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