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监所: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根据甬市监标[2016]19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商标印制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商标印制企业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查处商标印制领域的违法行为,使全区商标印制企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印制行为合法规范,切实完善和落实商标印制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整治行动坚持教育规范和执法办案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无证、无照违法从事商标印制活动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以及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三)违法印制、销售他人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
(四)商标印制企业违反规定承印商标业务,经多次查处、教育不改正的。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9月至11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各所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根据提供的海曙区2016年度在册印刷企业分类名单(详见附件一),对辖区内从事商标印制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完善商标印制单位电子登记台账,填写《商标印制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并于9月30日前报区局商广科。指导商标印制企业设立商标监管员,明确其商标管理职责。要求印制企业限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商标印制管理工作规范,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商标印制企业五项制度(即商标承印审查制度、商标印制登记制度、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废次商标标识销毁制度、商标印制档案制度)落实执行情况;《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标识出入库登记簿》内容登记情况等。调查中发现有无证无照从事商标印制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二)执法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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