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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1日

  海曙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

  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海曙区食品安全隐患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严打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食安委〔2016〕2号)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以下简称“三大一严”专项行动),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严密排查、问题导向、标本兼治、铁腕治患”的总要求,立足监管实际,聚焦食用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批发交易市场、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经营集聚区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坚持问题导向,大抽检、大排查、大整治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隐患,实施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全力保障G20峰会食品安全。

  二、具体要求

  (一)发挥一线基层网格作用。梳理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落实分区划片、包干负责制度,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每个网格发挥作用。

  (二)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对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区域实施全面排查,查找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

  (三)抽检一批重点品种。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等安全性指标,重点加强高风险品种抽检。全局监督抽检不少于200批次。

  (四)整治一批重点隐患。全面梳理分析研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

  (五)约谈一批违规企业。对存在风险隐患的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进行约谈,限期落实整改措施。

  (六)查处关停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坚决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隐患严重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

  (七)集中移送打击一批案件。深挖食品违法案件线索,加大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及时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

  三、实施步骤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8月31日,具体分4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集中排查梳理阶段(2016年3月)。各所、各相关科室要对食品、食用农产品各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与突出问题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清查。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开展针对性抽检,及时发现排查风险隐患,研判建立风险隐患清单。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打击阶段(2016年4月至6月)。各所、各相关科室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限期整治,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严惩重处,努力形成严打高压的威慑力。

  (三)第三阶段,集中督查暗访阶段(2016年7月)。各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督查指导,适时集中时段开展暗访检查,认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督查督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实施到位。

  (四)第四阶段,集中开展“回头看”阶段(2016年8月)。各所、各相关科室要对照整治目标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集中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工作成效,找出问题不足,坚持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尺度不降,防止整治不彻底、疏漏和风险隐患“回潮”现象,切实巩固“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

  四、工作任务

  (一)食品生产环节。要以防范原料带入性风险和高风险食品治理为重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核查、监督评审和重点企业加严检验等监管制度,深入开展饮料、糕点、食用植物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食品专项治理。继续加强小作坊负面清单和申报登记管理,建立完善市场倒逼机制,指导督促小作坊改善生产加工条件,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用包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要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取缔无证从事食品经营行为。切实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全面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并以食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经营性冷库为重点场所以及食品批发经营者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加大冷冻肉品、水产品、杀白禽、粮食制品、酒类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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