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农〔2021〕31号)、《关于开展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海农产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经第三方单位审计和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验收,现对宁波市海曙华丰粮机专业合作社等6家单位的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65.623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9297942。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海曙区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乡)街道 |
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计核实面积(亩) |
补助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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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士港镇 |
宁波市海曙华丰粮机专业合作社 |
集士港镇董家桥村 |
2.57 |
1.028 |
6米单栋钢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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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林镇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nongyenongcunju/2021/1126/43011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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