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0〕64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海农〔2021〕32号)、《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展示展销点、农业名品牌创建等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海农产办〔2021〕2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奖励要求的2021年度农产品电子商务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9297942。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
海曙区2021年度农产品电子商务奖励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所属镇(乡)街道 |
单位名称 |
电子商务奖励类别 |
奖励资金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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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舰店 |
专卖(营)店 |
电商交易 |
自建平台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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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集士港镇 |
宁波澳西奴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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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波明君驰兴工艺品有限公司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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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古林镇 |
宁波花果山果品有限公司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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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宁波安和达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 |
3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海曙政策 > 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shuqu/haishuqunongyenongcunju/2021/1126/43011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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