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0〕64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奖励要求的2021年度海曙区新认定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89297941,特此公示。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5日
2021年度海曙区新认定国家级、市级和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奖励资金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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