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海曙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海农林水〔2018〕276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饮用水抗旱资金补助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2021〕16号)、《海曙区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合验收会议纪要》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7月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公示如下:
一、小流域治理补助
鄞江镇清源溪治理工程(趣湾堰坝)是2021年计划工程,2021年7月5日开工,其中设计合同价为17.05万元,监理合同价为7.4018万元,施工合同价为336.4461万元,共计360.8979万元。根据海农林水〔2018〕276号文件规定开工拨付合同价的40%:计144.35万元,资料齐全,具备拨付条件,本次核拨144.35万元。
二、应急水利工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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