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快开发乡村人才资源,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海曙乡村振兴锻造硬核力量,根据《宁波市乡村振兴人才发展规划2019-2022年》(甬农发〔2019〕106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曙实际,我们拟订了《海曙区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45455814@qq.com;
2、传 真:0574-83866883;
3、邮寄地址: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4、联系电话:0574-89297973;联系人:印世辉;
5、反馈意见和建议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3日。
附件:海曙区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奖励办法(征求意见).doc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5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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