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甬农发〔2020〕77号)文件精神,经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审核、汇总,宁波梁桥米业有限公司等1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2019年度贷款贴息资金共计270.74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941。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0日
宁波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审核汇总表
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区县(市)财政局(盖章) 联系人:曹立光 填报日期:2020.7.15 资金单位: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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