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镇乡(街道)农办: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秸秆打捆收集利用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常态化推进,我区将择优扶持在海曙区范围内实施秸秆打捆收集利用的经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大市范围内计划参与海曙区秸秆打捆收集利用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等具有合法运营执照的经营主体。
二、申报材料
(一)《海曙区2019-2020年度秸秆打捆收集利用差额补助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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